|
|
IFOAM參與式保障體系
|
|
IFOAM參與式保障體系
共同願景,共同理想
有幾十個參與式保障體系正在世界各地服務著農民和消費者。雖然在細節上,方法和過程有所不同,但是跨越國家和各洲的一致性共同原則是顯著的。這裏所描述的內容和特點展現了我們的共同願景,但並不意味著現在或將來會一致或“正常化”。這些方案的共同原則是由他們所服務的農民和消費者所建立的。所以,它們被採用並具體到各個社區、地域、政治和市場。
因為有共同願景和理想會把參與式保障體系發展到一致性,這個規範包含有主要內容和特色。
PGS工作小組(IFOAM)
IFOAM參與式保障體系工作小組,會發展、促進並鼓勵世界各地的參與式保障體系(PGS)。雖然我們的工作只是鑒定和整合參與式保障體系的關鍵內容和特點,但是我們將從根本上保持開放和包容的態度對待參與式保障體系能發輝當地的功能。
參與式保障體系是從有機哲學發展而來的
參與式保障體系支持原有有機農業耕作的共同理想。參與式保障體系方案是要求從根本生態接近農業,不使用化學合成農藥,肥料或轉基因的生物,並以社會正義積極支援農民和工人的經濟可持續性。參與式保障體系方案集中的主要地區和市場鼓勵了社區建設、環境保護並支持了當地經濟的總體發展。
參與式保障體系基本價值觀
參與式保障體系和以第三方驗證系統在為消費者尋求有機生產提供可靠的保證有共同的目標,不同的是在方法,顧名思義,在驗證過程中不僅是鼓勵並要求農民和消費者的直接參與。在參與式保障體系最有可能服務的小農戶、社區與直接市場的背景下,這種參與完全是實事求是的。利益相關者的活躍的參與導致更大的授權,也承擔更多的責任。
這就要求參與式保障體系方案優先考慮對生產者及消費者的知識和能力的建設。一個重要的因素,這種直接參與讓參與式保障體系方案減少了繁瑣的文書工作和備存紀錄需求,因為參與式保障體系方案必需包含小農戶,並促使小農戶進入有機的生產體系。與現有的驗證方案(ICS)完全相反,它們以農民必須證明他們是在遵守驗證的想法為開始,參與式保障體系則以誠信為本的政策,也就是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開始的。它是建立在一個非常透明和公開性的原則下,儘量減少層次剝削和行政干預的環境。
主要內容:
1 共同願景
參與式保障體系的一個根本的力量在於對共同願景的認同,也就是農民和消費者都有一個核心的指導原則。他們蓬勃發展是因為他們有積極的態度,為已為人,而在實際參與方案中可能會有所不同。
2 參與
參與驗證是基於一種方法,也就是假定他們會積極的參與,且有興趣的生產和消費這些產品。有機生產的原則和規則由利益相關的生產者、通路者和消費者所設想和應用的,生產品質的信譽度來自是他們參與的結果。
3 透明度(依靠可追溯系統)
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農民,必須意識到保證機制如何準確地運行,過程和決定是如何作出的。這並不意味著每一個細節都是大家都知道的,而是對該系統的功能作一個基本的瞭解。人們應該知道驗證決定是如何作出的有關標準,尤其是一些農場無法得到驗證的原因。這個意味著必須有一些應有的有關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書面文件且這些文件是有利於利益相關的各方。
生產者的隱私和敏感的商業機密在參與式保障體系運作中的必須被保密的,但不會影響到資訊透明度原則。必須劃清隱私和商業機密與透明公開性文件資料之間的分界線,以能提供生產資訊為目的的透明度。
4 信譽-“誠信為本的政策”
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提倡者堅持信任農民和有機驗證制度應有的理念。團體必須有能力通過其不同的社會和文化管制機制,提供必要的監督以確保有機農民有機的誠信。因此,在文化上各個地方的定量和定性的管制機制,是用於展現和量測有機的誠信獲得承認和鼓勵。這些都屬於完善的驗證過程。
5 學習過程
大多數參與式保障體系的意圖不僅僅是提供一個證書,也在於提供支援可持續的團體和農民的生計和狀況可以得到加強的有機發展工具和機制。驗證過程有利於所有參與有機產品的生產和消費者來架構知識網,這是非常重要的。農民、顧問和消費者的有效參與不僅對制訂和核查的各項原則和規則促使了有機產品的公信力,而且還是在社區中培養一個長期學習能力的參與過程。
6 分享
也就是權益分享,一個有機產品或過程的品質驗證不是集中在少數人的手中。所有參與驗證過程的人都享有共同的責任和權益,以確保有機產品或過程的品質。
參與式保障體系的主要特點:
1.什麼是構成一個有機產品的觀念,一般總是按照普遍的解譯,利益相關者通過一個民主和參與的過程所設想的規範。 PGS規範應激發創造力,這是有機農民的一個特色,而不是管制它。
2.積極組織基層:積極組織所有利益相關者參與驗證,在社會上應該被廣為人知的。
3.因為PGS驗證機制有參與和分享制度成本低適合小農經濟,其實是積極鼓勵消費者去支援小農戶。
4.提高小農戶的生活福利和促進有機農業發展的原則和價值觀,。
5.一般記錄管理系統和程序(ICS),可能是小農民無法達到的要求文件。他們更期待顯示他們的有機承諾和誠信,這 些方法應由參與式保障體系所記錄。
6.能夠刺激所有利益相關者來參與學習,以核實農民遵守既定規範的機制。
7.透過包括現場考察,新聞通訊,訪問農戶及追溯資訊網站等支援農民生產有機產品和此驗證機制。
8.應該有一些基本文件,例如農民的承諾書,說明農戶同意遵守既定規範。
9.產品要有PGS驗證證書及張貼有機標章證明。
10.有明確罰則定義,處理農民不符合標準及規定。
譯註:資料來源IFOAM網站 www.ifoam.org 鄭逢喜 |
|
點擊率:431561
|
|
發布時間:2008-08-09
|
|
中華有機農業協會 版權所有
E-Mail:coaatw@gmail.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