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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機農業制度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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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機農業制度之問題
一、 制度面的問題
1. 採用不符時代的內部控制認驗證制度(ICS),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在2005年就提出呼籲說明ICS有機認驗證制度,經30多年的執行運作,已經不符合現在時代之需求,在2005年澳洲大會時正式提出有機PGS系統,同時提供四個參考方案做說明,而農委會是在2007年才制訂現行有機法規,主管者根本沒有用心做了解,錯誤的政策是主管人員太官僚心態,也不接受當時有機專業人士的建議,造成今天許多問題,都是制度設計上的錯誤所產生,也因此造成國庫經費的浪費。
2. 如果台灣能採用有機PGS驗證系統,同樣的經費可以做三倍以上的有機栽培面積成果。
二、 有機農戶的問題
1. 台灣農戶普遍是小農戶,現在又大部分是高齡農友居多,農業又是屬弱勢產業更不用說是有機農業,政府在規劃有機農業之制度時,本來就應該以台灣農民的能力及產業結構做最適當的制度,IFOAM早在2005年就提出ICS系統對小農戶沒有幫助,也不符合現代環保潮流,應改用有機PGS認驗證系統。
2. 台灣現在的ICS有機法規,所要求的繁重的文件及紀錄工作,小農戶想要符合實在不容易,如果農委會以後不補助驗證費用時,台灣小農戶的驗證意願是否會持續下去,如何讓每年有機驗證費用降低到5000-15000元左右,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三、 認驗證機構的問題
有機驗證機構是農業主管機關授權執行部份公權力之機構,從前面談到制度是錯誤的,自然對驗證機構之管理也是亂而不足,造成驗證界的許多的問題,部份如;
1. 驗證費用標準太低(依ICS制度而言),TAF認證費用又太高,造成大部分驗證機構都在虧損中;
2. 開放國外有機產品進口,却把台灣的驗證機構關在台灣不可到國外從事驗證業務,已經反應二年多至今還是未能解決,根本沒有把公正性驗證機構的生存正義放在第一考量因素(消費權益的保障是要看驗證機構的執行公正性能力),農委會都是把農民的驗證費用列為第一考量問題,口口聲聲說要減低農民的負擔,所以驗證費用要壓到驗證機構不能生存的條件下,我們驗證機構多次反應,沒有得到應有的結果,實在可笑;
3. 本人不斷向主管單位反應,如果要考量減少小農戶的負擔,又可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應檢討改善現今有機管理法規,至今都沒有改善,如;流通驗證的問題,理應要求產品流通之數量,從生產到消費者中間任何環節,其數量都必需受到管制,台灣的有機產品的流通驗證是在做什麼?是如何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都存在太多問題,台灣的有機產品主管機關是依檢驗結果來衡量的,只要產品沒有農殘有證書影本就可以火辣辣到處流通,這些問題也是再三反應,那個主管人員有聽進去?
4. 同上問題,因制度之不良造成驗證機構之惡性競爭,使不良廠商不受到管理,在此家驗證機構出了問題,還沒有解決問題就跑到別家去了,市場上的問題產品還在架上,原驗證機構根本無法持續處理,因為主管機關根本不重視這個問題的存在,還怪驗證機構沒有對有問題廠商提出告訴?實在是非常大的問題,法規明明有這個規範,主管人員的不同解釋,讓不良業者或是不良驗證機構有生存空間。
四、 結論
要真正能對台灣有機小農戶有幫助並且可以擴大種植面積,就是修正現在的ICS系統改為PGS驗證機制或是雙軌制,原因;
1. 有機PGS驗證系統是IFOAM的新主張;
2. 有機PGS認驗證系統符合低碳環保的國際新潮流;
3. 有機PGS驗證系統才能真正幫助小農戶;
4. 有機PGS系統是讓消費者有參與有機農業活動有助擴大有機市場;
5. 有機PGS認驗證費用是最節省的;
6. 產品如果沒有外銷時國內只要採用PGS驗證機制就可以。
做為一個現代有機農業的推動單位及人員,不能只是想在有機產業中以賺錢為主要目的,我們的目的是為以後子孫保留一遍淨土,以健康生態公平關懷等原則下,進行有機產業的運作,如果產官學民都能理解IFOAM的有機PGS新主張,那台灣的有機產業是何等的光明無量,共勉之。
撰文:鄭逢喜 中華有機農業協會 秘書長
2011.11.22 草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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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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